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协会标准化委员会及相关专家立项评审,由山东省文化创意设计行业协会等单位牵头起草的《文创产品版权保护与交易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准予立项。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根据计划积极推进此次团体标准制订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山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