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据《江西省公共安全科技创新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符合性审查、立项评审等环节,《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指南》(暂命名)团体标准具备立项条件,同意批准立项。为体现标准研制公开透明及广泛代表性,现就该标准进行立项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邮箱:GAL20210205@163.com。若2025年9月30日前无意见反馈,则视同同意。
另为助力该标准制定更加科学合理,保证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欢迎与该标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积极参与研制工作,有意者请与赣安联标委会联系,联系电话:0791-88153756,18107094988(罗先生)、13970854053(华先生)。
江西省公共安全科技创新联合会
标准化工作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