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经理事会研究和有关专家研究与审核,《东方心理学社会服务应用指南》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该团体标准由家学与东方心理学专业委员会组织,北京中大家医中医药研究院牵头起草。
请组织单位和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尽快完成团体标准起草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李老师,18001218556,576077389@qq.com
监督投诉电话:010-53687791
中国智慧工程研究会
2025年1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