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关于<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立项通知》的有关要求,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深圳市北鹏前沿科技法律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起草的《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2021年4月11日。
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于2021年4月11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征求意见表》(附件5)反馈至指定联系邮箱。
联系人:肖声高 18566689930;辜凌云 13126890895
联系邮箱:CLAST_TBGL@163.com
附件:
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关于对《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附件2:《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第1部分:概述和术语
附件3:《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第2部分:合规框架
附件4:《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第3部分:实施指南
附件5: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表
附件6: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
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
2021年3月11日
附件1: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关于公开征求对《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pdf
附件2:《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征求意见稿) 第1部分:概述和术语.pdf
附件3:《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征求意见稿) 第2部分:合规框架.pdf
附件4:《个人信息处理法律合规性评估指引》(征求意见稿) 第3部分:实施指南.pdf
附件5: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docx
附件6:中国科学技术法学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