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EASC-11-02-01-2021《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第1号修改单经我团体审查批准发布。建议该修改单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
修改单见附件。
天津市快递协会
2021年3月29日
附件:1.社会团体关于发布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备注:公告应为红头公文形式,需注明发文号、标题、发文内容、落款且加盖公章)
2.修改单
修订公告.pdf
快递三轮团体标准—最终发布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