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对《机动车检验机构 建设通用条件》、《机动车检验机构 从业人员要求》、《机动车检验机构技术人员培训效果评价》3项团体标准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经专家立项评审会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组织开展标准编辑及审定工作。
立项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