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关于征集2021年首批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1
发表人:
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
3次浏览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标准化工作,促进团体标准项目的研究和制定,满足市场需求,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章程》规定和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启动 2021 年度团体标准研制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 项目应以提高产业竞争力,填补现有国家、行业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为主要方向。

2. 项目应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 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4. 立项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

5. 设备和人员条件,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6. 对符合四川省“5+1”优势产业及技术内容有创新的标准可优先立项。

二、经费

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经费由主(参)编单位承担。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单位请填写《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附标准草案稿,材料均需签字盖章。

2. 上述申报文件包括盖章纸质文件 5份,电子文件 1 份。纸质文件由申请单位直接寄送至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秘书处审核;电子文档发至指定邮箱。

四、申报资格

 

团体标准申报后,联合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评审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我会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五、申报时间

 

2021年度团体标准首批立项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5 日,我会秘书处将于 2021 年 4 月 5 日前审核发布本年度首批立项通知。截止日期过后,仍可随时申报标准立项。对截止日期之后申报的项目,秘书处将根据项目内容和年度安排审核确定批准立项时间。       

六、项目审批

 

申报截止后,联合会将组织项目评审。申报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联合会秘书处下发标准立项通知书,并与申报单位及相关参编单位签订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文本由联合会秘书处统一印制。

  

七、编制发布

 

根据《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发起单位(牵头单位)应根据合同规定时间按时完成标准文本的起草、研讨、征求意见、修改、审查等程序,经专家审查通过后,由联合会秘书处对标准文本作进一步审核,批准后发布并上传至“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予以公布。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怡

 

联系电话:028-65260855 18328409146

 

电子邮件:925864893@qq.com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00号1栋23楼2316号秘书处

附件: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附件(申请表).doc

四川省科技企业联合会 团体标准征集(标委会审核版).pdf


联系我们
联系电话:17723153218
邮箱:76750231@qq.com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江厦星光汇商务楼
邮政编码:40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