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根据市场需求,经研讨、审查,批准《工程类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规范》等团体标准进行立项,我会将牵头开展此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特此公告。
请起草单位按照促进会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加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阚雨薇 13675157875)
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
2021年3月10日
江苏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促进会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一批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