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镇海区居民自治互助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宁波市镇海区居民自
治互助联合会协会审查,《居民自治互助站基本规范》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完成期限至2020年12月。
请联合会秘书处负责组建起草工作组进行标准编写,并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联系人:张叶科
电子邮件:zhsqjs@163.com
电话:0574-86267859
宁波市镇海区居民自治互助联合会
2020年10月12日
立项文件.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