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7〕2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实施条例》、《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结合当前物业行业发展需要,申请对《佛山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验收标准》团体标准进行立项,经我协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起草单位按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按期完成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立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协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协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陈生,0757-83380526,fsfxwg@126.com
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
2021年3月4日
【佛房协函〔2021〕23号】佛山市房地产业协会关于《佛山市物业管理示范项目验收标准》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