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旅厅、区公安厅、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林草局、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为进一步规范西藏自治区旅游服务市场秩序,提升文旅行业服务质量标准化水平,由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主要负责起草的团体标准《景区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已形成征求意见稿。根据《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反馈要求
1、请各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2、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异议。
3、请将填写完整的团体标准《景区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征求意见回函表(见附件二)通过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联系人。
二、标准文本获取及联系方式
标准电子文本下载:《景区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四项团体标准编制说明及征求意见稿,可通过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微信公众号获取。
联系人:朗杰、仁青平措
电话:0891-6815193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栋1单元101室
附件一
拉萨旅游景区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编制说明.docx.docx
旅游景区服务规范(1).docx
《拉萨市住宿业服务规范》立项编制说明.docx(2).docx
住宿业服务规范(2).docx
《旅行社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编制说明(3).doc
旅行社服务规范(3).docx
拉萨导游服务规范团体标准编制说明.docx(4).docx
导游服务规范(4).docx
附件二
征求意见回函表.docx
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关于征求《景区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四项团体标准的意见函.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