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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关于《景区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8
发表人:
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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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文旅行业服务行为,提升景区、住宿、旅行社及导游服务的标准化水平与质量效能,助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经我会研究审定,现正式批准《景区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四项团体标准立项。

推进上述四项团体标准制定,核心是以标准化建设为重要支撑,全面梳理文旅行业服务各关键节点,清晰界定服务质量标准与实操规范,助力行业服务实现从“凭经验”到“守标准”的转型,切实提升游客的实际体验与满意程度,为我区文旅产业实现提质增效、升级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标准制定期间,若有问题需协调解决或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工作,请及时与我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朗杰、仁青平措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路21号德丹林小区5栋1单元101室

电   话:0891-6815193

邮   箱:xzzlxh0891@163.com

附件: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关于《景区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及《西藏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

西藏自治区质量协会关于《景区服务规范》、《住宿业服务规范》、《旅行社服务规范》、《导游人员服务规范》四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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