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由丽水中国长寿之乡绿色产业发展联合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的团体标准《中国长寿之乡健康养生服务示范城市认定规范》、《中国长寿之乡旅游文化服务示范城市认定规范》、《中国长寿之乡敬老养老服务示范城市认定规范》、《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认定规范》、《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认定规范》、《中国长寿之乡乡贤人物认定规范》已通过专家审查,并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标准报批稿。按照《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我单位。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建议,则视为期满后六项标准准予发布和实施。
感谢您对丽水中国长寿之乡绿色产业发展联合会团体标准化工作的支持。
公示时间:2021 年4月20日- 5月19日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78-2090858
联系邮箱:sxlmmsc@163.com
附件:
附件1:中国长寿之乡健康养生服务示范城市认定规范--报批稿.pdf
附件2:中国长寿之乡旅游文化服务示范城市认定规范--报批稿.pdf
附件3:中国长寿之乡敬老养老服务示范城市认定规范--报批稿.pdf
附件4:中国长寿之乡乡情体验基地认定规范--报批稿.pdf
附件5:中国长寿之乡康养示范基地认定规范--报批稿.pdf
附件6:中国长寿之乡乡贤人物认定规范--报批稿.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