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相关单位和企业:
经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团体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并经62家单位会员投票表决,一致同意《社区养老服务与管理规范》等8项团体标准立项(立项的8项团体标准详见附件)。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秘书处。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笑颖;电话:18940189600
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
2020年12月3日
附件:辽宁省老年服务协会《“团标”研制规划》(1203外发).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