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金融管理部门;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期货、支付机构、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征信机构、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经营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各专委会、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构建天津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评估指标体系,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市场健康稳定运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天津市金融局关于做好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及金融行业标准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构建了指标体系,从金融消费者、金融机构、金融管理部门、相关社会组织、社会环境等五个方面维度进行构建。由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协同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及相关金融机构、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及相关行业协会商业牵头组织制定,邀请有关单位共同起草了《天津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反馈时间截止2021年2月15日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22-85190533-666
邮箱:hbohia18@126.com
邮编:300041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30号
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意见反馈表.doc
附件2:天津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评估指标体系(1.0版本)(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