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支付、天使、创投、股权、小贷、担保、消费金融、财务公司、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各专委会、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天津市推动各级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建设,形成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发挥平台示范作用,完善制度建设,形成“培育孵化—公益创投—服务输出”的培育发展模式,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本指引旨在整合服务资源,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品牌,提升服务能力,使女性社会组织实现服务内容项目化、活动管理规范化、人才培养专业化、培育机制长效化,建立健全女性社会组织发展人才、资金、政策保障机制,形成较完善的女性社会组织建设培育模式、制度办法和管理机制。
按照中国妇女十二大、天津市妇女十四大的目标要求及《天津市女性社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由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与天津市社会组织联合会牵头组织制定,邀请有关单位共同起草了《天津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请各有关单位提出建议和意见。
反馈时间截止2020年7月13日
联系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22-85190533-666
邮编:300041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30号
附件1: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附件2:天津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平台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
附件1: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意见反馈表.doc
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
2020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