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银行、保险、证券、基金、支付、天使、创投、股权、小贷、担保、消费金融、财务公司、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各专委会、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渤金联字〔2019〕18号相关规定,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2020年第二批团体标准申报项目通过评审与公示,现予立项,标准制定周期为公告之日起2年。
请各相关单位保证质量,按计划完成标准制定。
联 系 人:魏老师
联系电话:022-8519053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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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团体标准立项公告
附件2:2020年第二批团体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汇总表
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
2020年4月6日
附件1: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附件2:天津环渤海金融业联合会2020年度第二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