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节能减排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家评审论证,关于《页岩气废(水)弃物排放》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经湖北省节能减排研究会批准,准予立项。
敬请参编起草单位,按照我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及专家评审意见,精心准备、通力合作,尽快协调各参编起草单位进行标准的研究编写,确保标准编制工作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万学安
电 话:18963945839
邮 箱:298019119@qq.com
湖北省节能减排研究会
2020年5月5日
关于《页岩气废(水)弃物排放》团体标准制定立项请示的批复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