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及有关单位:
为推动行业团体标准工作,促进行业有序发展,根据团体标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宿迁市养老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项目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则;标准选题应以围绕行业发展和参与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并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三)要能促进行业发展,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保障消费者利益;
(四)团体标准申报应具备充分的前期调研基础,主要技术指标和标准内容应科学合理。
(五)申报单位自愿参与本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宿迁市养老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附件),以电子版(word格式)和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形式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论证立项后,统一组织编制,具体工作按《宿迁市养老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执行。
(三)团体标准申报后,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审查,协会审查批准团体标准,统一编号,并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网站发布。
联系人:张怡同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环城北路八号
电 话:15261298928
邮 箱: y2820006543@163.com
附件:1.《宿迁市养老服务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docx
2.关于征集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宿迁市养老服务业协会
宿养会征集通知.pdf
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