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江苏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会组织专家对常州市蓝托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申报的《飞机座椅用结构件 一般技术要求》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经审查,该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以立项。
请标准编写单位抓紧组织实施,把好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编制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特此公告。
江苏省质量协会
2025年11月10日
附件:
江苏省质量协会关于《飞机座椅用结构件 一般技术要求》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