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相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协会秘书处组织完成对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起草的《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电能量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规范》立项审议工作,现批准立项。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将意见反馈至辽宁省电力行业协会秘书处。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或个人加入团体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者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陈思言
电 话:024-23147034 18604047840/759550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关于《国家电网东北电力调控分中心电能量系统数据传输技术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