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及《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2019年12月30日,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对《养老服务行业信用评价规范》、《物业服务行业信用评价规范》、《汽车美容行业信用评价规范》《宾馆行业信用评价规范》、《餐饮行业信用评价规范》、《绿色食品行业信用评价规范》、《民宿行业信用评价规范》7项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认真研究与审核,上述所申报的7项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予以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秘书处(联系人:徐竞妍,联系电话:13339303365,邮箱fyzixun@163.com)
黑龙江省诚信建设促进会
2019年12月30日
关于2020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