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按照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做好月子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动月子中心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规范化管理。
按照《关于做好儿童和孕产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17号)相关要求,协会于2020年2月组织专家,对《月子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规范》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函审。经专家评估,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调节,现批准立项。
请各团体标准编制单位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按计划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湖北省育婴行业协会关于《月子中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