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宁夏小微企业发展促进会起草的《司法辅助事务性服务工作人员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人员规范》团体标准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根据《宁夏小微企业合作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反馈意见表》加盖公章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协会秘书处,逾期未回复将按无异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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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俊梅
电话:17752305951
电子邮箱:1406235541@qq.com
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1-1.pdf
司法辅助事务性服务工作人员规范 团体标准(意见稿).pdf
知识产权服务工作人员规范 团体标准(意见稿).pdf
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1-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