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重庆市气象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气学发〔2019〕4号)规定,我学会组织专家对由重庆市气候中心、重庆市旅游协会、重庆市气象学会共同起草的《重庆气候清凉避暑地评价标准》《重庆气候养生地评价标准》两项团体标准进行立项论证,经学会秘书处会议评审审议,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起草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气象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要求,严把质量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确保高质量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特此公告。
重庆市气象学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话:023-89116170
邮箱:53165109@qq.com
联系人:叶钊
重庆市气象学会
2019年7月24日
渝气学发【2019】6号 -重庆市气象学会公告-20190724重庆市气象学会关于《重庆气候清凉避暑地评价标准》《重庆气候养生地评价标准》两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