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广东省能源研究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修订版)》(省能研会函〔2022〕1号)的相关规定,经广东省能源研究会标准化专家委员会审核,我会批准《港口液态能源物流船舶卸货计量争议确认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现予以公告。
该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由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牵头。
如有任何建议,请与广东省能源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陈思远
电子邮箱:daemonchan@163.com
立项—港口液态能源物流船舶卸货计量争议确认规范.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