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文件要求,保证寿光市窗帘窗饰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序进行,完善寿光市窗帘窗饰行业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根据《寿光市窗帘窗饰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内容,寿光市窗帘窗饰协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申报寿光市窗帘窗饰协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应当紧密围绕窗帘窗饰发展需求,以提升产品质量和区域品牌影响力为目的。
二、申报要求:
1、团体标准为自愿性标准,应满足有关法律法规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范。
2、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3、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有关单位和个人可提供支持。
三、申报程序:
团体标准提出单位可填写《寿光市窗帘窗饰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和《团体标准申报说明》,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将《寿光市窗帘窗饰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报送至寿光市窗帘窗饰协会团体标准秘书处。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批准立项,及时发布立项信息。
四、联系方式
单 位:寿光市窗帘窗饰协会
地 址:寿光市上口镇经贸委
联 系 人:马继德
联系电话:18253608669
邮 箱:sgzycs@163.com
寿光窗帘窗饰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建议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