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办 [2017] 27号),《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团体标准化第1部分:良好行为指南》(GB/T20004.1-2016)有关要求,协会秘书处制定了《广东省旅游规划与营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旅游规划与营销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细则》。经我会第一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通讯方式)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并及时反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我会团体标准体系。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省旅游规划与营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docx
2.《广东省旅游规划与营销协会团体标准工作细则》.docx
广东省旅游规划与营销协会
2018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