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 13 号)和《2019年全国标准化工作重点》(国标委发[2019] 5号)的精神,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 号)要求,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已启动团体标准编制工作,并制定《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现将申报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立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农产品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主要包括:
(一)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增加产量,提高产品质量。
(二)有利于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卫生,提高社会经济效益。
(三)鼓励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四)有利于因地制宜,发展地方名、特、优产品生产。
(五)有利于按质论价,兼顾农、工、商和消费者利益。
(六)有利于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对外贸易。
(七)有利于相关标准协调、配套,标准样品和文字标准相一致,有利于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标准体系和开展综合标准化工作。
二、立项范围
协会标准主要包括:
(一)作为商品的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以下统称农产品)、种子(包括种子、种苗、种畜、种禽、鱼苗等)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和安全、卫生要求;
(二)农产品、种子的试验、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方法和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三)农业方面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
(四)农业方面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
(五)农产品营销相关的策划、服务、推广、品牌建设;
(六)与农业生产服务相关的科技成果转化、金融与担保服务、农业信息化服务、新农民培训教育等;
(七)与促进农业与第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振兴、促进三农发展相关;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请填写《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标准立项申请表》,并签字盖章。
(二)项目申报文件包括盖章纸质文件 3 份,电子文件 1份。申报文件可由申报单位直接寄送或发送至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秘书处。
四、申报资格
具备标准编制能力的法人单位均可提出协会标准编制立项申请,协会会员单位优先,原则上申请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的同时应提交标准条文草案。
五、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需提供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书(附标准大纲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dncpyxxh@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秘书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旭
联系电话:0532-88876889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160号1号楼716
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
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编制说明.docx
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
关于征集青岛市农产品营销协会 2019 年度标准项目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