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山东省洗染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洗染行业发展实际,山东省洗染行业协会经立项论证,认为《洗染行业消费纠纷处理指南》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参与起草单位严格按照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强化编制质量管理,增强标准适用性、有效性和创新性,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联系人:胡燕 0532-67796758 15318663745
邮 箱:sdxiranxiehui@126.com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荣海四路7号
山东省洗染行业协会
2019年7月8日
山东省洗染行业协会关于《洗染行业消费纠纷处理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