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是加速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科技成果转化标准化有利于创新驱动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辽宁省创新方法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研究会《辽宁创新方法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由研究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负责,征集研究会2018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标准立项申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相关规定。
(二)申请单位自愿参与研究会团体标准的制订工作。
(三)申请单位应对标准制定目的和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标准现状、标准可解决的主要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协调性、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标准如何实施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准备,并完成《辽宁创新方法研究会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
二、立项范围
团体标准制、修订,重点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相关项目,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发展急需的相关标准,促进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健康发展,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推动经济建设和社会文化发展。
三、报送方式与程序
申请单位应向研究会提出标准的制、修订立项申请,并填写《辽宁省创新方法研究会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立项申请电子版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打印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二份报送至研究会标准化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永睿
邮 箱:ln_triz@163.com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61-3号沈阳国际软件园E03-419
附件:辽宁省创新方法研究会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
辽宁省创新方法研究会
2018年7月12日
附件:辽宁省创新方法研究会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