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体会员及有关单位:
农业标准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实施农业标准化是增强我国农业竞争力,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推动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联合会《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由联合会秘书处及标准委员会负责,征集联合会会2018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条件
(一)项目申请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编制规定。
(二)申请单位自愿参与联合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三)申请单位应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与该项标准有关的国内外现状、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的关系、标准主要内容、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完成《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并形成标准建议稿或大纲。
二、立项范围
团体标准制、修订应重点申报农业发展急需相关的标准,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农业健康发展,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效益。
三、报送方式与程序
申请单位向联合会提出标准的制、修订立项申请,并填写《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填写完成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打印纸质版盖章后一式二份报送至联合会标准化秘书处。联合会会员单位的立项申请将被优先考虑。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宇,邮箱 313976639@qq.com
地址:崇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综合服务中心二楼
附件1.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团体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docx
崇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
2018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