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协会已于2018年6月20日组织完成对《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标准的立项审议工作,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要求。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浙江省蓄电池行业行业协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严把质量关,加强组织协调,增强本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达成行业内最广泛的共识,确保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编制工作。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院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认证检测机构、行业从业者、使用单位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本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臧宁
电话:13819297979
邮箱:864569216@qq.com
浙江省蓄电池行业协会
2018年6月20日
立项批复.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