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办发〔2015〕13号)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文件要求,保证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有序进行,完善广东省机器人行业标准体系,满足市场发展创新需求,根据《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暂行)》相关内容,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团体标准制定项目的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范围
团体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协商一致的原则。申报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项目应当紧密围绕机器人行业发展需求,重点申报行业急需的标准,及时填补国家、行业标准空白,促进中国机器人行业健康发展。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选题应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对技术成熟、基础工作扎实、技术文件较完善的标准可优先立项,进入快速制定程序。
(二)申请单位应具备与团体标准相关的工作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和人员条件。标准要有广泛代表性,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申请。
(三)团体标准制订、修订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主要资助标准委员会,用于标准制订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四)每个标准项目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
三、提案提出原则
(一)由3家以上单位联名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二)协会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提出团体标准提案;
(三)受相关单位委托提出的团体标准提案。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
《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一)
《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附件二)
(二)申报程序
团体标准提出单位提交立项申请书和申报说明纸质盖章材料各2份,同时提供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各1份,若已有标准草案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应一并报送。
标准立项申报为广东省机器人协会日常工作,团体标准提出单位可随时向广东省机器人协会提出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广东省机器人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专家审查并给出是否批准立项的结论。
五、联系方式
单位:广东省机器人协会
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工学二号馆503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87677/39344209
13826156799/13925156799
传真:020-39387677
六、附件
《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附件一)
《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申报说明》(附件二)
《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v1.0)》(附件三)
附件一: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二: 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申报说明.docx
附件三:广东省机器人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v1.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