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文件精神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的具体要求,加快推进广东省肇庆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在发挥市场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团体标准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根据《广东省肇庆市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下达《肇庆市优质产品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立项通知。请相关单位抓紧落实和实施项目,在标准起草中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标准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团体标准制定订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证标准质量。各单位要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修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要确保标准结构和格式符合 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的规定和要求,努力提高标准编写的规范化水平。
二、做好标准衔接。充分吸收和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与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紧密衔接,避免与现有标准产生交叉和矛盾。
三、广泛征求意见。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应广泛征求行业和各方意见,在行业内达成最广泛共识。各项标准征求意见情况要编制汇总表加以说明。
四、严格工作程序。标准起草过程中完成的送审稿、报批稿等应报肇庆市质量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审核。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将按程序做好团体标准制修订的管理工作,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标准质量。
标准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请及时与肇庆市质量协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张生,吴小姐
电 话:0758-2231380、13678938975
邮箱:517652084@qq.com
广东省肇庆市质量协会
2018年6月5日
肇庆市质量协会关于团体标准.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