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协会组织专家对团体标准《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进行立项评审,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严把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订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相关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相关企业、适用单位及行业从业者等单位或个人加入本标准的编制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报名,申请参编单位填写《团体标准参编申请回执》(见附件,应加盖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36902675@qq.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颜叶 15074997913
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企业广场A栋503
湖南省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
2020年9月1日
关于《室内空气质量评价准则》团体标准的立项暨征集参编单位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