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及《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修订)》的相关规定,广东省清洁生产协会与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对《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植物饮料产品》《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家用洗涤剂》《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曳引电梯》《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扶梯》《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电线电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建筑陶瓷》《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卫生陶瓷》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该批申报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标准由广东新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牵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清洁生产标准化委员会或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清洁生产标准化委员会
联系人:黄雅柔 13418061849
邮 箱:gdcpabwh@163.com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谢燕君 020-83841623
邮 箱:gdlc2011@163.com
关于《温室气体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建筑陶瓷》等7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