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制定程序(修订)》 的相关规定,经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对《绿色低碳技术项目评价指南》团体标准进行立项审查,所申报的团体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予批准立项。
标准编制工作由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牵头。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该标准项目存在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至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燕君 电话:020-83841623
邮箱:gdlc2011@163.com 传真:020-38455701
广东省低碳发展促进会关于《绿色低碳技术项目评价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