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上海市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会审查,对《工业品微量物证鉴定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立项评审,标准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完成期限至2019年01月。
请参与起草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上海市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会标准制定工作要求及委员会专家意见,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强化编制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按期完成标准编制任务。
同时欢迎与本标准有关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培训机构单位等加入本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有意参与标准起草制定工作的请与研究会标准专业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朱淳良 邓钦球
电子邮件:Zhucl212@126.com yanlei.zhao@falab.cn
电话:021-64712303 051262606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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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2018上海市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会第五批团体标准立项项目
第五批附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