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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标委会团体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9
发表人: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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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要求,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标准会技术委员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项目应紧紧围绕交通行业实际需要,以提高交通行业竞争力、加快交通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交通教育的产教融合能力和创新力为目标,以快速响应交通产业创新和市场需求、促进交通行业规范发展和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为主要方向。

2.项目应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3.项目应积极响应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响应交通产业和交通教育领域创新,填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

4.团体标准选题应进行“科技查新”,防止重复工作。 

二、申报范围 

关于航空、航海、路桥、机动车、交通装备智能制造、城市轨道交通、物流、交通运输管理、交通工程机械、港口、铁路等交通和相关交通教育领域的规范和指南等。

三、经费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及出版的经费来源,由参与制订工作的单位共同筹集,并根据实际承担的工作量协商分担。

四、编制时限 

为加强团体标准的时效性,标准编制周期不宜超过一年。对于不能按时完成的标准,编制主体可采取招标或协商方式重新确定主编单位。

五、申报提交 

1.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认真填写《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申报说明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至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本征集通知常年有效,第一季度截止日期为 3 月 5 日,第二季 度截止日期为 6 月 5 日,第三季度截止日期为 9 月 5 日,第四季度截止日期为12月5日,研究会标准技术委员会将按照《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组织专家评审,并于每季度末在国家团体标准网站上公布本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楼新良

联系电话:18618363035

电子邮件:zjjybwh@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1204室 

邮    编:100029


附件: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表.docx



中国交通教育研究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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