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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关于征集 2018 年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2
发表人: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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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关于培养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对团体标准的实施要求,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自2017年已启动团体标准制修定工作,制定了《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办法》(中畜加[2017]12号)等相关文件,并完成首批团体标准的审定与发布工作。根据我会2018年团体标准工作安排,向各专业委员会及相关单位征集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以畜产品加工行业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协调配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主要包括:

(一)满足畜产品加工行业发展需要,且相关技术具有相应研究成果支撑并具有一定先进性;

(二)有利于促进畜产品加工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和技术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

(三)有利于我国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四)对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五)鼓励现有的企业标准等需要在全国本行业范围内进行推广应用的,可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

(六)对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非公益类推荐标准项目,鼓励申报转化为团体标准;

(七)鼓励进行国外先进标准的吸收与转化。

二、申报范围

(一)畜产品加工行业相关标准,涵盖产品、技术、体系等领域,包括产品标准,生产加工规程标准,投入品的使用管理标准及其他行业需要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二)本研究会团体标准管理制度文件

本研究会团体标准体系架构设计文件;本研究会团体标准知识产权制度;本研究会团体标准化管理文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具备与项目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科研基础,有配套的技术、设备及人员条件,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

(二)项目技术内容成熟,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实施应用的条件;

(三)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项目首席专家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畜产品加工标准化知识,熟悉标准制定修订要求,并能对标准项目进度、质量及经费使用负全责;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当在一年内完成。

四、申报单位资质

行业内具备标准编制能力的法人单位均可提出我会团体标准编制立项申请,我会会员单位优先,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参与团体标准化工作,原则上申请单位提出立项申请的同时应提交标准文本草案。

五、申报材料

需提交项目立项建议表、项目任务书(见附件1、2)及标准本文草案,可在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网站http://www.caapp.com下载。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秘书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aappr@njau.edu.cn

六、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6月1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七、联络方式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秘书处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

邮编:210095                  电话:025-84395005    

联系人:吴光红(13951032933)    陶正清(15850593885)

电子邮箱:caappr@njau.edu.cn

 

附件:1. CAAPP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表

2. 2018年CAAPP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

2017年12月15日

 

征集2018年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pdf

附件1:CAAPP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表.docx

附件2:2018年CAAPP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docx

征集2018年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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