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关村空间信息产业技术联盟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关村空间信息产业技术联盟于2025年10月24日组织专家对三项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论证,标准提案均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联盟团体标准工作要求及专家意见,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完善,强化编制质量管理,确保按期完成编制任务。
附件:中关村空间信息产业技术联盟关于批准2025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
中关村空间信息产业技术联盟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批准2025年第一批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