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全体会员:
标准化作为国家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中国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经过20多年的高速发展,形成了巨大的经济规模,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违规违法的现象。因此,由2016年开始至今,国家出台了史上最严的105条,并开展了全国食药局联动的专项检查行动,同时完善了诚信奖惩制度,对失信及查处行为进行了公开警示。
为深入贯彻《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推进化妆品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满足市场发展需求,有效支撑诚信企业、品牌与产品在市场的竞争力,协会决定,根据国家美容美发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州市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由协会诚信工作专业委员会负责,征集协会2017年团体标准制定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原则
申报标准应紧扣国家、行业、地方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产品、方法、服务、规范、指引等范围开展,响应创新和市场对标准的需求,填补现有标准空白,吸纳科技创新成果。
二、申报要求
1、牵头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龙头企业及相关机构;
2、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好的标准化工作基础,具备开展标准制订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3、申报单位应明确标准制定的目的与意义。对所申请标准的国内外标准现状、相关法律法规、所涉及的主要技术要素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
三、申报材料
1、填写项目立项建议书。
申报单位进行充分的前期研究并如实填写附件《标准项目立项建议书》(见附件1);
2、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标准项目立项建议书》、标准草案、相关证明或论证材料报送协会
3、标准立项审查。标委会对标准项目建议书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协会审批立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小姐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764号汇金广场B座二层2205A房
电话:020-38891060
邮箱:13535008733@139.com
关于征集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1:广州市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标准项目立项建议书.docx
广州市美容化妆品行业协会
二O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