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和市住建委《关于鼓励发展上海市工程建设团体标准和企业应用标准的通知》的精神,市绿建协会经多次专家研讨于2017年6月发布了《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编制工作细则(试行)》,并于近期召开了上海市绿色建筑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审查会。经评审,共有4个项目通过立项审查,予以立项,现正式对外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