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依据《中国市场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由农夫铺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的《中小企业数智化标准化评价实施导则》、《基于影视短剧行业的产权上链交易应用实施规范》、《基于消费新业态的资产数字化应用规范》,由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有限公司发起的《液晶显示用扩散板》四项团体标准,经我会评审,符合立项条件,现批准立项,并予公告。
请牵头、起草单位严格按照中国市场学会团体标准制修订要求,组织标准的起草编写。如对该立项项目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市场学会标准化工作组。
联系人:任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13717905901、13723718007
电子邮箱:zgscxhyn@163.com
中国市场学会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团体标准名录
序号 | 标准名称 | 申报单位 |
1 | 中小企业数智化标准化评价实施导则 | 农夫铺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2 | 基于影视短剧行业的产权上链交易应用实施规范 | 农夫铺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3 | 基于消费新业态的资产数字化应用规范 | 农夫铺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4 | 液晶显示用扩散板 | 常州奥智高分子集团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