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国内首个军民融合领域团体标准《军民融合企业建设与评定准则》在常州颁布,以实际行动向伟大祖国70华诞献礼。
为贯彻军民融合国家战略,加强军民融合企业建设,推动军民融合规范化管理,在常州市委军民融合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和支持下,常州市军民融合发展协会于2018年9月立项团体标准《军民融合企业建设与评定准则》(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标准》由常州国恒军民融合创新发展中心负责起草,常州工学院和中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嘉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参加起草。项目组深入学习国家军民融合政策法规,参加标准化业务培训,走访调研相关地方和企业,研究分析参考文献,在江苏、北京等地召开专家评审会,向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并对15家企业进行试评定,最终形成《标准》。《标准》将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备案后于11月1日实施,《军民融合企业评定方法》也同时颁布实施。
《标准》贯彻习近平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思想,规定了军民融合企业建设与评定的依据和原则、要求、评定方法和判定原则,明确了军民融合企业具备的条件和要求。《标准》共设置22个评定项,其中基本要求评定项13个、能力要求评定项9个,重点突出产业定位、技术创新、资源共享和军民两用,把安全、环保、诚信、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纳入企业基本要求,把核心技术、军工资质、社会责任、重大贡献纳入企业能力要求,是军民融合企业综合评价准则。
随着军民融合上升为国家战略,我国军民融合发展呈现整体推进、加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各地军民融合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推动着军民融合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有的地方出台了军民融合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但从全国来看,尚未对军民融合企业的概念界定和认定标准行程统一的认识和规范,主要表现在认定标准不一、重认定轻管理、统计口径不一,迫切需要制定科学规范、普遍适用的军民融合企业认定标准。《标准》制定是常州贯彻国家标准化工作改革、开展军民融合先行先试的重要举措,也是规范军民融合企业管理、为国家军民融合工作提供决策参考的重要表现,也必将实现示范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