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组织专家对广东粤海水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出的《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1部分: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团体标准进行了立项审查。经审查,该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高质量、按期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
2025年10月16日
(联系人:高哲仪 18588630740)
粤环监协〔2025〕16号—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关于《生态环境监测智能实验室 第1部分:水质监测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公告.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