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相关从业者: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河北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协会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协会于2025年8月21日,组织业内专家对保定市城乡建筑设计研究院、河北鑫山建材有限公司、保定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联合提出的《钢制边框复合条板应用技术标准》、《钢制边框复合条板建筑构造》团体标准立项申请,进行了评审,经专家组评审、验证确定《钢制边框复合条板应用技术标准》、《钢制边框复合条板建筑构造》符合立项要求,现批准立项。
请标准起草单位按照《团体标准制定管理规定》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相关工作,严格把控标准质量关,切实提高标准制定的质量和水平,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时效性,尽快完成团体标准起草工作。
监督、投诉电话:0311-87903531 13931100288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冀墙节协标字〔2025〕16号关于批准“钢边框复合保温板”立项的通知8月22日发.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