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智能财务分会己组织有关方面完成《智能财务》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经中国电子企业协会智能财务分会专家审核,现对以上团体标准批准予以立项。 请起草单位按照《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尽快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标准编写, 按期保质完成标准制定。
附件:
意见函附件1:关于《智能财务》团体标准正式立项的通知.pdf
中国电子企业协会
2020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