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3日下午,山东电子商会组织相关专家、部分起草单位在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一号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移动通讯终端维修服务机构等级认定规范”团体标准评审会。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6〕10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电子商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山东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专委会于2017年初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了《山东省移动通信终端维修单位等级评定规范》标准立项的筹备工作,项目批准立项后,商会组织从业机构成立了《规范》起草工作组,经过广泛调研和讨论,最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2017年5月,山东电子商会召开了《山东省移动通信终端维修单位等级评定规范》标准研讨会,会议对《山东省移动通信终端维修单位等级评定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充分讨论交流,根据与会代表及专家们从标准的宏观结构、范围、定义、逻辑阐述以及关键措辞等方面的修改意见,并最终形成《山东省移动通信终端维修单位等级评定规范》(送审稿)。会议由山东电子商会常务副秘书长李强主持。
来自山东赛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电子信息产品检验院、山东通讯城、山东财经大学、天音科技、雷音集团、恩华手机培训、金林通讯等单位的20多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组成了专家组,对《山东省移动通信终端维修单位资质等级评定规范》团体标准(送审稿)进行了现场评审。
会议听取了山东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专委会主任委员张珂所汇报标准编制说明以及山东电子商会消费电子专委会秘书长侯海亭汇报的标准文本。
专家组听取了汇报,逐章逐条认真审阅了送审稿,并就《规范》有关内容进行了质询和讨论。专家组评审后一致认为,《规范》内容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服务政策导向,对于加强我省移动通讯终端维修服务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专家组一致表决同意该团体标准送审稿通过评审。同时,专家组也对《规范》送审稿提出了很多改进意见和建议。标准起草组表示,将认真梳理、研究专家意见,尽快调整完善标准文本,再次征求专家意见后,报商会按照团体审批流程批准发布。
